我校获得节能改造奖励资金30万元

发布者:后勤集团发布时间:2017-04-01浏览次数:725

    本网讯(通讯员 娄勇杰)近日,江夏区发改委、江夏区财政局印发了《关于下达2016年江夏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夏发改环资【20171号),我校获得节能改造专项奖励资金30万元。

根据江夏区发改委、江夏区财政局2016年下发的申报要求,学校积极与区有关部门沟通衔接,按要求准备相应支撑材料。在评审过程中,由区发改委和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,听取了详细汇报,查阅了相关资料,召开了项目评审会,并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,最终专家组一致认定,我校申报的“燃煤锅炉改造”项目符合申报要求,同意给予政府专项奖励。

学校高度重视节能改造工作,近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,将学校原有的燃煤锅炉改造为能效更高的天燃气锅炉,使学校燃煤使用量降低为零,碳排量大幅下降,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。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了“全国高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湖北省‘十一五’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国家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”、“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”等荣誉。

后勤集团总经理刘新平表示,节能改造和节能管理是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学校节能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,下一步将继续巩固节能改造成果,加大节能改造和节能宣传力度,加速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。

责任编辑:何晓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