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湖北经济学院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

发布者:后勤集团发布时间:2026-04-28浏览次数:10

为加强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,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根据《湖北省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南》(鄂食药安办函(2024)16)、《湖北省高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指南》(鄂食药安办发(2025)6)等文件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湖北经济学院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膳委会”)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机构性质与组成

膳委会为学校设立的非常设机构。膳委会主任由校长担任,副主任(食品安全总监)由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担任,委员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、产教融合办公室、后勤集团、亿优物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师生家长代表组成。

膳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膳委会日常工作。办公室设在后勤集团,后勤集团分管饮食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1.参与和监督学校食品及原材料采购、校外供餐单位招标、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招标等涉及学校食堂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,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,维护师生及家长的知情权、选择权;

2.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,重点监督学校食堂饭菜价格、份量、质量、食品安全状况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、服务态度等,保障膳食安全与营养健康;

3.定期收集整理师生及家长对食堂的意见与建议,及时向食堂管理部门反馈,督促学校妥善处理相关问题;

4.督促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,畅通监督渠道,公开举报电话,做到“即诉即办”;

5.监督国家及地方膳食与食品安全政策规定、学校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,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。

三、工作机制

1.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风险研判会议,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,向学校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;

2.通过明察暗访方式,不定期开展食堂后厨巡查,加强对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;

3.研究制定学校膳食和食品安全有关工作制度和标准,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;

4.聘请校内“食品安全监督员”,指导其收集教师和学生对学校膳食和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,协助妥善处置食品安全投诉;

5.组织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、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开展“学生及家长开放日”活动,增进师生、家长对膳食供应及安全管理工作的了解;

6.监督学校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+AI识别”建设应用,探索后厨监控视频向家长有序公开,提升膳食安全管理透明度;

7.开展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,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,提升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