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张兴娜同志实行校级人事代理(协议工资)的公示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9-24浏览次数:293

 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,根据学院文件精神,2014年6月后勤集团经部门推荐、民主测评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推荐王合飞、任金敏、张忠顺、刘婧四位同志为校级人事代理(协议工资)人员。现因张忠顺同志已辞职,经研究决定,增补综合排名第五

  的张兴娜同志为校级人事代理(协议工资),现将该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
  张兴娜,女,汉族,1981年11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。

  于2004年5月进入后勤集团工作,2004年5月至2012年7月在集团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;2012年7月至今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工作,任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。

  该同志公示期为7天,从2014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10月2日止。集团员工如对该同志有异议,在公示期内可向集团反映。

  电话:81978086(人力资源管理中心)      联系人:朱老师

        81973188(监察与质量管理办公室)  联系人:李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