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(通讯员 喻凌)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,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,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确保采购行为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,后勤集团出台了《物资采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《办法》就采购权限规定,资产管理与物资采供中心(以下简称采供中心)是集团物资采购的管理与执行部门,其它部门不得越权自行采购。
《办法》规定,采购物资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采购、邀请招标采购、询价采购、竞争性谈判采购、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。对于以上5种方式,《办法》都对适用条件和采购程序作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。
《办法》对采购程序、验收程序、资金结算等都做出相关规定,并规定监察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和财务部是集团采购活动的监督部门,主要对集团采购活动及整个工作程序进行监督,保证集团采购活动规范,以及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信和维护集团利益的原则得到落实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监督部门应及时提醒采购单位、采供中心和有关部门进行改正,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