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后勤集团发布时间:2023-11-27浏览次数:46

集团内各部门:

根据鄂工发〔20186号文件精神,集团将在年末开展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。为表达对家庭困难职工的关怀,让职工更有获得感、幸福感,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聘用职工予以适当补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困难补助申请条件:

(一)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“低保”救助的;

(二)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(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%之内),但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、重大疾病、子女教育、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;

(三)因遭受各类灾害、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;

(四)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、辍学的;

(五)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。

二、困难补助申请程序:

(一)本人申请:由符合申请条件、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外聘职工本人提出申请,详细填写后勤集团2023年度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

(二)部门认定:职工所在部门对申请表进行认定,情况属实的,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集团。

(三)小组审核:集团组织相关人员,对申请进行审核,初步确定困难职工范围和人数。

(四)集团审批:将审核通过后的困难职工范围及补助标准报党政联席会议确定,最终形成帮扶人员名单及帮扶标准。

(五)慰问组织:本学期结束前,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。

(六)申报时间:请各部门汇总《2023年度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申报表》后,于2023128日前,报集团114办公室。
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:

(一)实事求是,据实申请。申请人员需认真学习通知要求,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类型据实申请,不能隐瞒或造假,骗取补助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

(二)客观公正,从严审核。各部门应结合申请职工实际经济状况及工作表现,客观审核,不得随意扩大申请及认定范围。

(三)严格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及程序开展申请及认定工作,过时不予办理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后勤集团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11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