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夏后,我省将进入主汛期,雷电、暴雨等天气增多,学生中暑、溺水等安全事故易发,高温天气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出现传染病疫情。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,完善安全分级负责制,做好夏季和汛期期间安全工作,根据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季和汛期高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鄂高工委函﹝2018﹞9号)和《湖北经济学院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》(鄂经院发﹝2018﹞39号)的精神,结合集团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,对6项重点工作和3项基础工作分别制定任务清单、责任清单。
一、针对性抓好重点工作
(一)切实抓好安全知识教育,落实安全告知制度
利用集团例会,对生命财产安全、饮食安全、用电安全、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等方面常抓常教育,用校内已发生的安全案例加以警示。(责任部门:集团领导、各部门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(二)切实抓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
1.全面做好“预案、预报、预警”的“三预”防灾工作,通过多种有效渠道及时将自然灾害信息告知师生员工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2.全面做好“预案、预报、预警”的“三预”防灾工作,做好灾害的防范和应对。(责任部门:各部门)
3.对集团责任区域内各类建筑及设施进行认真排查,对房屋破损、渗漏、危旧程度和有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相关内容登记备案,针对梅雨季节可能发生的灾害,实行“一案一措施”。(责任部门:水电保障与修缮服务中心、绿化管理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、邮政与通信服务中心、饮食服务公司、交通服务中心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4.补充和完善汛期防洪排渍应急预案,疏通校园外围排水沟渠,疏浚校内人工河、水塘及食堂外排污管,提前做好抽水泵、防汛棚、电源线等有关设备和物资的准备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、水电保障与修缮服务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、饮食服务公司、资产管理与物资采供中心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(三)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
加强对校内责任区域水域管控,对安全警示标牌、安全隔离带、防护栏等进行检查、报修。(责任部门:水电保障与修缮服务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(四)切实抓好食品饮水卫生和疾病防疫安全工作
1.按时办理食堂“三证”,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,全面落实食品贮存、加工、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。(责任部门:饮食服务公司、资产管理与物资采供中心;长期坚持)
2.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,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,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,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,立即采取整改措施。(责任部门:饮食服务公司;立即开展、长期坚持)
3.改善食堂卫生条件,完成食堂地沟盖板改造。(责任部门:饮食服务公司;完成时间:8月底前)
4.健全饮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切实落实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管理措施,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,严格执行水泵房管理制度,每天定期巡查;加强教学楼(1、2、3)等公共场所饮水机管理,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工作。(责任部门:水电保障与修缮服务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;完成时限:6月13日前)
5.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工作,彻底清理卫生死角,重点抓好垃圾、生活污水的处理以及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;根据天气情况,对教学楼(1、2、3)、办公楼、食堂等公共区域开展消毒工作,做好灭蝇灭蚊灭鼠、灭蟑螂工作。(责任部门:绿化管理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、饮食服务公司;立即开展、长期坚持)
6.加强饮食卫生防疫管理,落实夏季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,切实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、早处置”。(责任部门:饮食服务公司;立即开展、长期坚持)
(五)切实抓好集团交通安全工作
1.联合学校保卫处,对集团内无证驾驶、驾驶无牌机动车开展专项整治。(责任部门:各部门;立即开展、长期坚持)
2.加强集团车辆管理,严禁车辆在校园超速行驶,对超速车辆实行警示和黑名单制度。(责任部门:交通服务中心;完成时间:6月28日前)
3.加强对学校通勤车、后勤保障车辆及业务使用的机动三轮车、电动车等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车辆安全排查工作,坚决防止问题车出行。(责任部门:交通服务中心、绿化管理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、邮政与通信服务中心、资产管理与物资采供中心;立即开展、长期坚持)
(六)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
1.认真检查集团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和设备,对灭火器、应急灯、安全指示牌、防烟感应报警系统、消防泵等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,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。(责任部门:各部门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2.认真检查集团责任区域内供电设备、设施,发现隐患及时排除,抓紧完成电力设施设备改造维修工作。(责任部门:水电保障与修缮服务中心;完成时间:8月底前)
3.对后勤员工宿舍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,张贴安全警示标识,清查大功率电器,清理楼道杂物,做到无私拉乱接电线、无违章使用电器或堆放易燃物品。(责任部门:绿化管理中心、邮政与通信服务中心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4.开展楼梯间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自行车、电动车,堆放物品的专项治理,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,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,确保公共通道畅通。(责任部门:各部门;完成时间:6月13日前)
5.高温天气时,合理安排工作,尽量避开高温时段或在烈日下开展户外活动,开放教学楼、办公楼、食堂等公共区域空调;气温高于35度时,加强户外工作管理。(责任部门:节能办、水电保障与修缮服务中心、绿化管理中心、校园管理中心、邮政与通信服务中心)
二、加强基础工作
(一)做实基础工作,提升管理能力
1.落实安全责任制,进一步夯实“四级”(集团、部门、楼栋、个人)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。(责任部门:集团领导、各部门)
2.加强“五防工程”(人防、物防、技防、心防、阵地防)建设力度,提高安全防范工作水平。(责任部门:集团领导、各部门)
3.加强集团网站管理,开展集团网站和宣传橱窗专项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(二)坚持隐患排查,消除安全隐患
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紧抓实,在重大节假日、开学前、学期结束前、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开展“拉网式”大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。(责任部门:各部门)
(三)完善应急预案,形成联动机制
制定临灾避险预案。(责任部门:综合办公室)
三、认真抓好任务落实
(一)强化安全意识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,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、责任重于泰山”的理念,认真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各项举措,下实功、见实效。
(二)实行清单管理。根据工作任务清单,建立台账,动态跟踪销号。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、举措,明确任务推进的时间表、责任人,将工作任务具体化、方案化、项目化。
(三)加强督促检查。对任务抓得不紧、措施落实不力、落实效果不明显、限期未完成任务的严格追责问责。
(四)及时报告情况。出现突发事件要按要求及时报告,不瞒报、不谎报、不漏报、不迟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