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后勤集团发布时间:2016-04-25浏览次数:1158

集团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提升集团管理水平,确保集团规章制度的合法性、适当性和有效性,营造科学管理的制度环境,根据鄂经院办发[2016]2号《关于做好行政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集团工作实际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,提升服务质量,健全制度体系,优化管理服务流程,推动集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,实现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,努力为集团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,为学校升级、进位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。

二、清理范围

学校颁行的涉及后勤集团管理服务范围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、集团颁行的所有现行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。

三、清理依据

(一)合法性。即规章制度是否具有法律、法规或政策依据,且依据是否仍然有效。

(二)必要性。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集团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,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。

(三)规范性。即规章制度的形式、体例、表述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技术规范。

(四)操作性。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、主体、程序及监督等要素是否明确、具体,是否具有可操作性;相关规章制度内容是否重复、相互矛盾;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。

四、清理标准

按照“保留、废止、修订、制定”四个方面,对现行的行政管理类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。

(一)保留。集团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、学校政策规定,与当前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,符合集团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,应当继续执行的,予以保留。

(二)废止。集团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已经不符合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形式要求,不符合集团的管理要求,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,应当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。

(三)修订。集团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依然有效,但有部分内容不合时宜,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,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,应当修订完善。应该修订的规章制度,在集团没有正式修订之前,继续有效。

(四)制定。根据集团发展需要,有必要在某一领域新建立规章制度的,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制定新的规章制度。

五、工作安排

(一)准备阶段(4月25日—4月30日)。各部门在认真学习集团相关文件的基础上,对综合办公室提供的制度目录(见附件1)做进一步清理、核查,确保制度目录的完整、准确。

(二)梳理阶段(5月3日—5月13日)。各部门按类逐文进行审核,提出是否保留、废止、修订或制定的初步意见(包括修订、制定的时间安排,见附件2、3),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,于5月13日(星期五)下午4:00前报送综合办公室行政秘书李欣宇处。综合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初步意见进行汇总、初审,形成《湖北经济学院后勤集团行政管理制度清理建议目录》,提请集团党政联席会审定。

(三)修订制定阶段(5月13日—12月10日)。根据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结果,对拟废止的规章制度,由集团发文公布;对拟修订、制定的规章制度,各部门根据轻重缓急,按计划进行。修订制定工作原则上在本年度内完成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此次规章制度清理,工作量大、政策性强,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集团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、指导、推动,要确定责任人,指定专人负责。请各部门于4月26日(星期二)下午4:00前将此项工作具体联络人报综合办公室行政秘书李欣宇。

(二)坚持原则,确保质量。在制度修订制定过程中,要牢固树立“三服务、两育人”的服务宗旨、适度超前意识和服务意识,严格坚持“与学校规章制度相统一、与集团改革发展相衔接、与集团实际情况相吻合”等基本原则和相应工作标准。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要进行调研,并听取各方意见。

(三)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。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,加强沟通、联系,对涉及同一对象、同一事项,各规章制度之间不一致之处,要相互协商解决,避免重复和相互矛盾。

附件1:湖北经济学院后勤集团行政管理制度目录.doc

附件2:后勤集团行政规章制度清理情况表.doc

附件3:后勤集团各部门新增及拟制定规章制度目录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后勤集团

   2016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