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王合飞等四位同志实行校级人事代理(协议工资)的公示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6-18浏览次数:207

 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,根据学院文件精神,经后勤集团部门推荐、民主测评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拟推荐王合飞、任金敏、张忠顺、刘婧四位同志为校级人事代理(协议工资)人员。现将以上四位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
  王合飞,男,汉族,1970年6月出生,中共党员,大专学历。1997年4月在湖北商业专科学校膳科担任保管及核算工作,2005年7月至今在后勤集团资产管理与物资配送中心工作,2012年9月任集团资产管理与物资配送中心副主任。

  任金敏,女,汉族,1983年3月出生,本科学历。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在集团办公室担任文员工作,2004年至今在后勤集团财务部担任会计工作,2012年7月任集团财务部副主任。

  张忠顺,男,汉族,1974年7月出生,大专学历。2005年8月至今在后勤集团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工作,2012年7月任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副经理。

  刘婧,女,汉族,1983年4月出生,本科学历。2005年9月在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担任文员工作,2010年6月至今在集团建筑与修缮管理中心担任工程制图员工作。

  以上四位同志公示期为7天,从2014年6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24日止。集团员工如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,在公示期内可向集团反映。

  电话:81978086(人力资源管理中心) 81973188(监察与质量管理办公室)